根据莆教综〔2025〕6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一、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 我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特长生为目标,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艺术天赋和潜力的学生,打造特色鲜明的艺术教育品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方祖禧 副组长:陈培基 许国平 成 员:李迎清 黄润漪 林兆海 陈鑫 祁义生 (二)培养方案 1.专业培养方案 我校将根据艺术特长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专业培养方案。通过系统的课程设置、实践训练和导师指导等方式,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艺术素养。每周安排专业训练课4课时,内容涵盖专业技能、艺术理论、作品创作等;寒暑假组织集中训练,根据学生特长方向制定“一生一策”培养计划,定期邀请校外专家指导。同时,我们还将积极组织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和展览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在管理上,艺术教研组牵头,班主任、文化课教师协同管理,落实日常训练、学业跟踪和心理辅导,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学生以最好的状态投入专业训练。 2.文化培养方案 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我校也不忽视对特长生文化素质的培养。我校将为他们设置与文化课相辅相成的课程体系,以确保学生在专业领域深入发展的同时,文化素质也得到全面提高。针对特长生文化课基础,开设基础强化班和培优班,利用自习课及晚自修时间补缺补差,尤其是因参加比赛而拉下的课程,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安排教师予以辅导。 建立“文化课教师+专业教师”双导师制,定期沟通学生学习状态。对于文化课未达标者启动“学业预警”,暂停专业训练直至成绩提升。建立特长生成长档案系统,记录专业进步、文化成绩、参赛获奖等数据,动态跟踪培养成效。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特长生6名:声乐2名(1男1女),大提琴1名(男女不限),播音主持2名(1男1女),舞蹈1名(女生)。 具体见附件1《2025年莆田哲理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二)招生办法 参加2025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报名与录取 特长生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6日- 4月28日(若有变动,以教育局最新文件通知为准)。具备普通高中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登录“莆田市教育局”官网中考中招栏目(http://jyj.putian.gov.cn/)完成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 特长生录取办法:在中考投档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莆田市教育局按普通高中级别,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基础能力 (一)学校师资配备 我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艺术教师队伍。教师具备深厚的艺术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学校还将积极引进优秀的艺术人才,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学校现有7名音乐、舞蹈老师,其中声乐、舞蹈、西洋乐教师共4名,四位老师指导经验丰富,指导学生在市、省级声乐类、舞蹈类比赛中屡屡获奖。近年来,我校声乐类、舞蹈类、钢琴类艺术生先后考取四川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等高校,在近年来的各级各类竞演中,获得省级、市级奖项数五次,成绩突出;播音主持类艺术生先后考取福建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在近年来的各级各类竞演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数十次,成绩突出。 (二)软硬件保障等情况 我校为艺术特长生提供了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优越的学习环境。学校设置声乐社团、舞蹈社团、西洋乐器社团5间专用教室进行特长生日常专业培养,同时利用报告厅、校园广播站、各类校内外演出等平台进行学生专业训练和提高。 五、明确学校和特长生的权利与义务 2025年起所有特长生录取后,应与学校签订培养训练协议,同意服从学校管理,参加学校艺术团队排练并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展演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莆田哲理中学特长生管理协议》
附件: 1.2025年莆田哲理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2.莆田哲理中学特长生管理协议
莆田哲理中学 2025年3月31日
附件2: 莆田哲理中学特长生管理协议 甲方:莆田哲理中学 乙方(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艺体特长生的发展,促进我校特色化办学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艺体特长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生活指导、行为习惯指导。 2、为乙方提供专业训练场地、器材及专业教师指导。 3、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兼顾文化课学习与特长发展。 4、定期向乙反馈学习及训练情况。 5、负责组织艺体特长生的外出比赛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享受学校提供的特长生培养资源,按时参加训练及活动。 2、特长生在校期间与普通学生编在同一班级、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特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管理要求,不搞特殊化。正常上课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负责。辅导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专业教师负责。 3、在校学习期间,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的整体教学、考试安排。 4、在校学习期间,特长生必须努力学习文化课和专业课,要积极、坚持参加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等各项活动,做到全面发展。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如:年级前70%或单科不低于及格线)。 5、若教练员安排外出参加集训,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办理好请假手续;在校学习期间,若特长生因个人需要外出参加训练,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办理好请假手续。在校外期间,监护人应对学生的交通、校外安全全权负责。因比赛拉下课程,学校安排老师予以辅导。 6、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因比赛、演出需要,必须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特长生必须积极认真参加,为学校争光及其自身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7、维护训练场地的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损坏和丢失物品,照价赔偿。 8、 遵守训练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消极对待训练任务。 三、违约责任 1、在校学习期间,无特殊原因艺体特长生不能私自转学或退学。 2、在校学习期间,艺体特长生每学年超出校方规定时间未能正常缴费的,甲方有权劝其退学并做不保留学籍处理。 在校学习期间,艺体特长生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将视情况予以校级处分或退学处理。 在校学习期间,艺体特长生没有特殊情况(以三甲医院证明为准)未能代表甲方参加各级各类的艺体类竞赛,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校纪处分或劝转、退学处理。 在校学习期间,艺体特长生不服从专业教师或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者,经教育后仍不改过者,将视情况予以校纪或劝转、退学处理。 特长生在校训练期间,必须听从专业教师或教练员安排,不做与教练安排内容无关的活动,因学生本人不服从教练员安排造成身体伤害等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7、特长生若不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或长期无故不参加、不完成学校安排的专业教学活动,甲方有权劝其退学并做不保留学籍处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 年9月1日至20 年8月31日有效。 |